禁摩限摩
《致广大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一封信》扬州市明年5月将全面“禁摩”
2013-07-11 22:45  浏览:809

昨天,扬州市车管所发布《致广大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一封信》,根据《江苏省摩托车报废标准》,到明年4月30日,市区牌照摩托车将全部达到报废年限,届时市区将全面“禁摩”。

今年5月1日起,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正式实施。此后,江苏对摩托车报废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其他摩托车(包括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1年。据此规定,明年4月30日,扬州苏K+数字牌号摩托车全部达到报废年限。也就是说,从明年5月1日起,市区牌照摩托车全部禁止上路。

警方提醒,如果摩托车已到报废年限,请及时交报废回收企业接替,凭报废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报废摩托车继续上路行驶,一经查扣即予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摩托车报废回收企业可提供免费上门服务,联系电话:87812286、8781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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