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摩
反禁摩日,又双叒叕有奇葩自媒体来搞事情了
2020-05-17 18:56  浏览:895
 5.17,是国内摩友圈公认的反禁摩日。意在取“5.17”谐音“我要骑”表达出全国广大摩友的共同心声。

这个日子,是摩友们一起反对禁摩,提倡文明骑行、规范骑行,争取公民基本权利。每年今天全国各地的摩友都会通过骑行来向社会发出宣言,通过实际行动为摩托车正名。

今年的反禁摩日,也就是今天。杭州某自媒体发布了一篇微博,内容大概是抨击摩托车群体的骑行素质,提倡杭州应该全面禁摩,有模有样的宣称要给浙江两会提案。

短短几十个字,不仅充满了对两轮驾驶者根深蒂固的歧视意味,还暴露出了该自媒体对交通法规和道路常识的无知。这样的自媒体博主,根本就是打着关注民生的幌子耍流氓!

我们来分析一下他的观点。

第一、摩托车和汽车并行,很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定性,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摩托车由发动机驱动,符合上述规定,属于机动车。机动车就应该走机动车道,那么和汽车并行,共享一条道路何错之有?

第二,摩托车开得快,很危险。

每条道路都有相应的限速,既然摩托车和汽车都属于机动车,并行也谈不上不是超速行驶,哪里违规了呢。根据微博贴上来的视频,也能看出来人家摩托车车主和汽车车主一样,老老实实的在斑马线前避让行人等待信号灯,而且有牌有头盔。

请问这位小编又是怎么看出来人家“骑得很快”“很危险”的?

第三、摩托车群体素质低下,事故率高,“这批人”不配上街。

博主宣称2019全国重大交通事故和六成摩托车有关,除了摩托车“肉包铁”特质以外,难道不排除其中有汽车的不规范驾驶造成的事故么?仅靠“有关”两个字就拿出来危言耸听,恐怕也不是传播正能量的做法吧?

以上是由澎湃新闻发布的19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节选。不仅摩托车,甚至电动车造成事故率占比数也远远低于小型客车。这样的数据可以证实,大众对两轮群体甚至还有“女司机”的刻板印象和歧视是不客观不理性的。

这位杭州自媒体人口中所说的摩托车群体整体素质差,那现在到底又是谁差呢?是不是转过头来要把所有汽车禁行呢?

第四、杭州实行"禁摩令",摩托车不该上路。

先看两条立法最基础的要符合的法令。

《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除此之外,还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等法律条文可供参考,都能说明禁摩令本身就违反法律, 首先不合法,其次不合理丝毫不尊重摩托车车主的出行方式选择权和道路使用权,而且禁令只禁行不禁销售,买了车却不能骑,真的考虑过广大民众的感受吗?

另外,真要跟我们讲禁令,杭州市人民政府也发布过这样一条决定,不做一刀切。

结果在执行的时候呢?禁令看得见,惠民政策就装瞎,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么。

再来看看,这名博主的简介下是这么写的:

请问这位自媒体人有真正的关注民生传递“正能量”吗?我还想问问,是谁给你这么大的脸?就因为你的片面观点,摩托车就该被全面禁行?

你有去了解骑摩托车群体的观点吗?有客观了解过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利弊么?真的考虑过怎样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吗?

难道是像这位自媒体人所宣称“一刀切”全面禁摩就是减少事故率,”传递正能量“?那要不要汽车也一起禁了,大家出行都用走的,不就根本不会有车祸发生咯。

在这里我想说:同作为自媒体人,我们应该拒绝“巨婴”式思考。以无知片面的观点,对某一群体进行歧视、无脑批判,像这样的人不配做媒体!

宣扬“禁摩令”这样的以方便管理为目的,剥夺了摩托车群体作为公民应有的道路权的做法,根本解决不了事故频发的问题。那些真正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危险驾驶行为,才是我们这些作为自媒体人们应该抨击的现象。

如果这位自媒体人真像他所宣称的那么关注民生,就应该明白,比起禁摩一刀切更重要的,是提升所有群体对于安全驾驶的意识。

今年四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各地开展,面向全国推广两轮交通的安全驾驶意识。这样的政策真正能带来交通环境的改善。这样的做法才是值得大家点赞的,也是值得我们自媒体群体给大家带来的“正能量”。

 

最后分享一个我很喜欢的交通公益广告。

希望大家不论是开车还是骑行,都能提升自己的安全驾驶意识,从自身做起,让那些带着有色眼镜的人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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