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摩
南宁:"禁摩"大限将至 报废摩托车回收成新行业
2011-09-28 22:12  浏览:1069

摩托车曾经是南宁人主要的交通工具,2002年1月,南宁市出台了禁止摩托车入户的禁摩令,如今九年过去了,还有将近十万辆摩托车“大限将至”。但是,近几年来,每年由车主自行到拥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申请的车辆是少之又少,不到200辆,这些本该报废的摩托车到底去哪里了?

每年主动报废摩托车仅百余辆  补偿低导致车主不愿主动报废

据统计,2001年底时,南宁市的摩托车多达近40万辆,这只是统计在册的数字。另外,加之非本市号牌的,南宁市的摩托车总数不下50万辆,按当时的人口计算,全市大约平均每6人就拥有一辆摩托车。这一数字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城市,南宁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摩托王国”。由于摩托车增多引发的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2002年1月,南宁市出台了禁止摩托车入户的禁摩令。根据有关规定,两轮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到期后经车管部门检测,最多可延长3年。

如今,9年过去了,将近十万辆摩托车已“大限将至”,但是每年由车主自行到拥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申请的车辆少之又少。这些本该报废的摩托车到底去哪里了? 

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南宁市去年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的摩托车有1.7万辆,2011年是3.5万辆,2012年将达到5万辆。

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是南宁市唯一有资质回收报废摩托车的企业,可是公司的负责人却告诉记者,他去年们回收1万多辆报废摩托车,其中仅有100多辆是车主主动联系他们后上门回收的,不到总数的2%。其余的摩托车是交警在执勤中没收而来的,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多年。

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韦魏说,造成现在这种情况的其主要原因就是,回收时付给车主的残值款较低。目前国家对摩托车报废没有出台补贴政策,通过正规渠道报废能得到150元残值款,其中100元还要用于办理车辆查验、注销手续,拿到手的实际上只有50元。南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周广说:“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报废的车辆是非常多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是国家对这块旧机动车报废的福利不够。”

除了获得残值款过少这个重要原因之外,不少车主也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的已经达到报废的车子,车况似乎还不错,完全还可以在上路行驶。有车主就表示,摩托车车况好了,还可以继续使用,报废是一种浪费。

报废摩托车回收成新行业  “定时炸弹”被抛向农村

可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就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今年1月,南宁交警支队在辖区内就收缴了400辆非法上路行驶的报废摩托车。既然车主没有把报废摩托车回收企业,那摩托车去了哪里呢?

记者来到了李先生所说的南宁市亭洪路,这里超过500米的街道两旁,密密麻麻的摆放着高价收购摩托车的招牌,一旦有车主有兴趣卖车,车贩子便立即与其在路边谈起价钱,如果报废的摩托车车况保持得好的话,价钱可以达到1000元甚至更高,这可比一般正规回收公司给出的价格高出了将近10倍。一名李姓车主坦言,旧车子换个好价钱,何乐而不为?

而据记者了解,这些车贩子回收报废摩托车后,通常还要清洗包装一番,经过包装后的报废摩托车一般加价几百元卖给宾阳、武鸣等周边县的农户。出售报废摩托车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是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即可。

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签订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卖到偏远地区的报废摩托车发生肇事事故,当事人无法找到或者其无赔偿能力,那么,机动车的原来登记所有人将会负起连带的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冒险开着达到强制报废的摩托车上路,经交警部门查属实,将被收缴。除此之外车主还面临严厉的处罚。南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周广提醒说,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将被罚款1000块钱,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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