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摩
盐城摩托禁行区域出炉 市区11万摩托将受影响
2015-09-29 16:34  浏览:997
   市交警支队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目标,开展生态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在市区设立禁货、禁摩、禁鸣等“六禁”。本报9月18日曾报道禁货具体措施,引起不少货车车主关注。这“六禁”中还有哪些为读者所关注的呢?昨天,盐城晚报记者就“禁摩”一事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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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供图

这些区域不能去

市交警支队发布的摩托车通行规定显示:三轮摩托车禁止在市区西环路(不含)以东、新洋港河以南、通榆河以西、新都路(含)以北范围内道路通行。过境三轮摩托车可从市区过境道路通行。

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禁行路段,建军路(开放大道至登瀛桥)、解放路(黄海路至青年路)、开放大道(黄海路至青年路)禁止所有二轮摩托车通行。限行区域:新洋港河以南、通榆河以西、新都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范围为二轮摩托车限行区域。

另外,凡车籍登记地址在上述限行区域内的二轮摩托车,准许在上述禁行路段以外的道路通行。凡车籍登记地址在上述限行区域外的大市区号牌(包括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下同)的二轮摩托车,准许在市区新洋港河以北、通榆河以东、新都路(含)以南、西环路(含)以西的道路以及青年路通行。

非大市区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禁止进入新234省道以南、新204国道以东、希望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范围道路通行(不含上述路段)。

晒晒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市车管所的统计显示,大市区(含大丰区)现有各类摩托车111432辆。市区号牌“0”和“9”开头的摩托车车牌在2005年已经停止发放。

“但今年的各类交通违法行动中,我们仍能查获市区号牌的摩托车。摩托车行驶年限为11年,按理讲大部分摩托车已经过了报废期。但部分车主为图‘方便’,将原有的摩托车私自报废或变卖后,未将车牌送交车管所销毁,而是挪用到其他摩托车上使用。这样的车既不能参与年审,更买不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负责人成如斌这样告诉记者。

今年下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已查扣600多辆摩托车,这些摩托车均因闯禁区被扣,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分为:未年审、无驾照、套牌、无牌以及准驾不符。这些车一旦发生事故撞伤他人,因无保险,面对巨额赔偿款和医疗费,摩托车驾驶人往往会选择逃逸,危害非常之大。

为此,成如斌给摩托车驾驶人提几点建议:准驾不符不要驾驶摩托车,一旦被查获,原先持有的A1、A2等驾驶证将面临降级,得不偿失;驾驶的摩托车一定要按时购买保险、参与年审;不能随意到二手市场购买来历不明的摩托车;不可听商家忽悠,购买非标车(不在国家工信部摩托车生产目录中的),这些车都是一些小厂生产的、价格低廉、非常改装、安全性能差,购买后既不能上牌也不能买保险,开这种车一上路就违法了。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摩托车逆向行驶、超速、闯红灯、并排疾驰等违法行为特别多。另外,近两年,警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80%到90%的都是开摩托车者。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出为醉酒,同样要负刑事责任。希望摩托车驾驶者,不要有侥幸心理,触碰这条‘高压线’最终害人害己。”成如斌提醒道。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将通过开展环保模范创建行动,快速形成绿色交通体系:超过报废期不符合延期条件的车辆报废率达到90%以上;燃油“非标车”主城区减少达到80%;机动车年检尾气达标审核率达到100%;市区交通干线噪音平均值低于68分贝。同时逐步建立绿色交通环境和初步完善绿色交通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生态水平、减少能源损耗,提升群众节能环保意识,摈弃交通陋习,提高文明交通水平,提升中心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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