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摩
别了,摩托!南宁最后一批上牌民用摩托将报废
2015-01-06 11:14  浏览:379

这样的景象已经一去不返 (资料图片)

现在南宁的大街小巷已经很难见到摩托车的身影

核心提示

2015年1月10日,是南宁最后一批上牌摩托车寿终正寝的“大限”之日。昨日,记者走上街头,触目可及,满大街都是电驴,摩托车的身影已经很难见得着……但记者随后从南宁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南宁市区至少还有上万辆报废摩托车在违法行驶,且鲜有市民主动将已到报废期的摩托车送去报废。

记者巡城

街头摩托身影难觅

为了解目前路面上还有多少摩托车在行驶,记者昨日驾车巡城,一眼望去,满大街都是电动车的身影,不十分留意的话,很难看到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当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古城民主路口看到,在非机动车道里等待绿灯过路口的车流中,只有两辆摩托车淹没在电动车的车流中。

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安吉客运站前看到,路旁仍有不少摩托车停留候客。“我当然知道1月10日以后摩托车不能再在市区内行驶,到时候我会把车开到郊区去谋生。”一名摩的师傅如是说。

当日下午3时,记者在民主路一小区内看到,停车棚里停放着大量电动车,其中夹杂着许多布满灰尘的摩托车,但这些摩托车的车胎早已干瘪,车身也锈迹斑斑。其后,记者在长堽路多个小区也看到了同样的景象。对此,家住某小区的唐先生表示,那些报废摩托车停在小区车棚里,不但长期霸着车位,而且还造成环境污染。

“如果市民将报废摩托车停在某一角落,车牌被小偷偷走安装到另一辆车上作案,一经抓获,原车主同样在责难免。”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规定报废汽车、摩托车严禁私自转让,只能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回收、拆解。

“如果车主不将已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拿到指定地点报废,将直接导致车管所无法注销该车的税费档案,也无法注销该车档案,不利于车管所及时统计当前存在摩托车的数量。”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江山大队长表示,每年因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或从事运营造成的事故屡有发生。报废车也被人们形象地称为“马路杀手”或“移动的定时炸弹”,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可想而知。

未雨绸缪

修车店铺改换门庭

昨日,记者先后对锦绣路、金象大道、中华路、望州路、长堽路等道进行了走访,发现不少曾经风光无限的摩修店,如今已纷纷改换门庭,挂出电动车维修的招牌。一位修车师傅颇为无奈地对记者说,摩托车马上就不能再开了,修车铺如果不早改行,到时候恐怕就连哭都来不及掉眼泪了。

当日中午,记者在望州路一家摩修店前看到,一中年男子闲坐在店门口,手头没有任何活计可做。他告诉记者,虽然店铺仍然挂着摩托车修理的招牌,其实已经很久没有接到需要修理的摩托车了,现在店里以修理电动车和自行车为主。

随后,记者来到曾经号称摩托车配件批发零售及维修最大市场的中华路铁路附近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店面均已改为经营电动车配件。一位李姓店主对记者说,虽然店里还存有一些摩托车配件,但采购者凤毛麟角,偶尔来个主顾,也都不是本地人了。

管理举措

摩托超龄强制报废

摩托车报废年限近在咫尺,交警部门有何举措?昨日,记者采访获知,一直以来,南宁交警都在对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在被查处的问题摩托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已到年限的报废摩托车。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位负责人介绍,南宁市曾经被称为“骑在摩托上的城市”,如今虽然其昔日霸主地位早已被电动车取代,但保守估计,到目前为止,仍有上万辆摩托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对此类摩托车,一经查获,必须强制报废”。

当日下午,目前南宁唯一一家有资质可对报废机动车辆进行拆解的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到他们公司报请车辆报废的大多是单位,个人极少,摩托车就更不用说了,平均每个月都不到10辆。

交警提醒

私卖摩托将受处罚

“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定要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废,千万不可私自处理。如果车主私自处理报废摩托车,将会留下很多隐患。”江山说。

江山介绍,如果车主将已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私自转让给他人,上路被查获后,有关部门可追究原车主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责任。如果转让给他人的报废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和欠交了各种税费,交警、税务、路政等部门仍将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并处滞纳金。

“对于一些车主不将已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送去报废,而是卖给一些小贩的行为,公安机关一经查获,将没收其违法所得钱款,并另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江山表示。

“此外,市民也可选择把车子留下来作为纪念,有关部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前提是市民必须保证不将车子开上路。一旦上路被交警查扣,车主不但无法取回车子,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江山说。

温馨提示

摩托车报废程序

1 摩托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摩托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摩托车注销登记。

2 车辆管理所检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

3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摩托车,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摩托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凭该证明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摩托车注销登记。

4 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0771-3311626)咨询。

新闻背景

南宁市禁摩规定

2002年1月6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公安局等6个部门《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 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的通知》正式施行。

按该通知规定,南宁市摩托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10年后依据安全检查结果,车况仍好的可以延期3年,也就是说最长年限为13年。这也意味着,南宁市最后一批上牌的民用摩托车,最后报废年限为2015年1月10日,届时,南宁市区内将不允许民用摩托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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