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摩
佛山:限摩区内住宅 非专有摩托车位改造要预留单车位
2014-11-06 10:11  浏览:520

限摩区域内商品住宅小区配套的摩托车位改造为汽车位有指引了。昨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转发了市住建局拟定的《关于佛山市限摩区域内商品住宅小区配套摩托车位改造为汽车位有关事宜的指引》(下称《指引》),并从即日起执行。

《指引》提出,位于限摩区域内的住宅小区摩托车位可以申请改造为汽车位,改造不对房产证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对产权属集体所有的非专有摩托车位改造,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并设置一定数量的自行车停车位。

■禁摩后,亲仁路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内摩托车位空空荡荡。珠江时报记者/谭兼之 摄

改造原则

仅限于限摩区域且已禁摩的小区

9月1日起,禅桂新及各区中心城区的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记者走访发现,限摩后,许多小区所配置的摩托车位遭遇闲置的“尴尬”。如何让这些摩托车位发挥新作用?

前晚,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官方网站上挂出了《关于佛山市限摩区域内商品住宅小区配套摩托车位改造为汽车位有关事宜的指引》,对摩托车位改造问题作出详细说明与规定。据了解,该指引是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规划、人防等部门参与制定。住建部门负责人透露,《指引》正通过区级部门向禁摩区域各小区发放。

《指引》提出,位于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位可以停放自行车,也可以申请改造为汽车位,具体做法由相关业主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用于改造的必须是商品住房项目合法建设、权属明晰的配套摩托车位。同时,该商品住房项目应位于限摩区域内,且该区域已开始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指引还要求,车位改造须征得规划、消防、人防部门(涉及人防工程的,下同)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必须满足规划、消防、质量、安全要求,不影响他人通行便利。此外,摩托车位改造为汽车位仅是用途改变,不对房产证内容进行调整。

改造手续

非专有部分车位改造 须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记者留意到,在改造手续方面,《指引》针对产权为业主个人的专有摩托车位与产权属集体所有的非专有摩托车位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无论是专用车位还是非专用车位,改造程序均分为:拟定改造方案、小区内征求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审批处理、公告实施等五个步骤。

根据《指引》,对于专有部分的摩托车位,有改造意愿的业主可推举业主代表,或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第三方机构的其中一方,作为实施方实施车位改造手续。

对非专有部分的摩托车位,成立了业委会的,由业委会作为实施方;未成立业委会的,可由业主代表、物业公司、第三方机构的其中一方作为实施方。改造后,应停收摩托车位物业管理费,改按汽车位标准缴交物业管理费。此外,《指引》还要求,改造方案必须考虑设置一定数量的自行车停车位,以满足业主停放自行车的需求。非专有部分的摩托车位改造时,须就是否同意改造、改造方案、改造费用等事项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上述事项的,即视为业主对实施方的有效委托,由实施方按规定公示表决通过改造方案。改造产生的费用从业主共有收益中支出,改造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收益。

部门受理

需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

根据《指引》,改造由实施方向规划、消防、人防部门提交材料,提出申请。而规划、消防、人防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提出意见,并书面答复,办理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实施方应将规划、消防、人防部门的意见及时告知业主。规划、消防、人防部门均同意改造的,由实施方组织实施改造。规划、消防、人防部门对改造方案有修改意见的,由实施方修改方案,并重新征得业主同意后再提出申请。

此外,根据《指引》要求,在实施改造前,实施方必须提前制订改造后的车位管理方案。相关人士指出,这是出于规避改造后使用问题而作的要求。对此,《指引》要求,无论是专有车位还是非专有车位,改造后车位管理方案都包括但不限于:车位改造后管理主体、车位的使用(出租)对象、出租价格、取得车位使用权的方式、车位管理方收取的管理成本费用等内容。

市民看法

车位改造有方向

细则还可更完善

据了解,禅桂不少10年前开发的小区都规划有摩托车停车位供业主购买或租用,如禅城区绿景华庭、惠景城、绿茵花园、怡翠玫瑰等小区。自禅桂新限摩区域全面禁摩之后,不少小区内的大部分摩托车位处于空置状态。在全面禁摩实施之前,一些小区业主就提出将摩托车位改造成汽车位,禅城区的绿茵花园甚至做了尝试。

今年7月上旬,绿茵花园小区物管尝试着改造小区内的摩托车位,但改造时因无法达到自定的改造标准,以流产告终。昨日,绿茵花园物管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指引》,将会在接到《指引》后详细研究,再确定是否重启改造计划。

对于该《指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出台是好事。他说,他所在的小区有400多辆汽车,个人产权和露天停车位仅180多个,此外还有一个用于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两层车库,至今还闲置,或许能通过《指引》,对车库进行改造,增加数十个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总算出了《指引》,我们可以尝试一下。”家住丽日豪庭的业主谢青表示,《指引》的出台,给小区的车位改造指明了方向,不会像以前那样,想改但又不知道怎么改。她希望部门进一步完善细则,给改造车位提供更具体的指导。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指引》虽然出台了,但限于建筑条件,许多地下车库根本无法改造。家住惠景城的陈清就说,惠景城小区的停车库出入口仅适合摩托车出入,若要改造,难度相当大。

专家建议

要先查看建筑

有无改造可能

对于该《指引》,佛山建筑设计院院长、教授、高级建筑师曹文刚认为,摩托车位改造成汽车位,要好几个摩托车位才能改成一个汽车位,此前主要受制于产权的问题。而根据《指引》,限摩区域摩托车位改造为汽车位,明确了不涉及产权问题,剩下的就是技术上的问题。

曹文刚表示,事实上,按照现行的建筑标准,许多旧建筑的车库已不符合需求,特别是出入口狭窄,要改造的话,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他建议,车库内的摩托车位如要改成汽车位,首先要查看建筑在结构上、技术上有无改造的可能,可以找出原来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比对研究后再做决定。其次,要考虑加固技术问题,是整个建筑加固还是局部加固,这些都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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