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摩
创造条件,让摩托车有序上路
2014-10-15 13:45  浏览:325
  管理水平差,对于迅速到来的汽车社会束手无策,只能采取消极禁止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限购小汽车的做法,保障城市道路畅通。这种做法,明显不能满足市民出行多样性的需求。又由于市民还没有形成良好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加剧了交通乱象,特别是某些人利用摩托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政府禁止某些交通工具提供了借口,也给某些市民成为禁止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支持者。摩托车用于违法犯罪,要惩罚的是人而不是车。如果政府能足够地打击违法犯罪者,还摩托车交通工具还不是违法犯罪工具的本来功能。

再次,创造条件为各种合法交通工具上路,满足市民出行多样性需求。去年10月,广东省政府发布放开电动自行车限制方案,但当时广州市交委主要负责人认为,解禁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是历史倒退。这是用个人的意志,代替市民的意志。实际上,开禁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但不是历史的倒退,而是顺应民意的进步,是给市民选择适合自己的交通工具自主权的惠民之举,能够让广大市民幸福指数得到提高。为了各种合法交通工具上路,政府除对城市道路重新调整,合理划分快慢系统外,还要做好登记上牌和监督执法工作,防止非法、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及拼装车非法上路,以维护交通新秩序。

总之,政府职能部门要做的就是,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用对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加强依法管理,代替简单粗暴的禁止上路,严厉打击非法车辆上路,维护城市交通良好秩序,很好地保障市民自主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创造条件,让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有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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