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水交警搭建四个平台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
2014-05-06 08:51  浏览:284

针对辖区部分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发生事故后查处难、赔偿难、维稳难的实际,今年3月份以来,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牢牢抓住创新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契机,深入分析摩托车交通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全力搭建四个平台,进一步筑牢ng>摩托车ng>交通安全防护网。

搭建“务实、高效”的摩托车联动平台。交警大队主动与工商部门沟通,认真清理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市场,杜绝劣质车辆进入销售环节;与住建部门沟通,对广水城区摩托车专用行车道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制定专用车道可行性方案;与税务、保险部门沟通,分别与销售商签订代缴代征协议,保证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顺利推进;与各乡镇沟通,层层签协议、层层抓落实,确保摩托车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扎实推进。

搭建“多样、丰富”的摩托车宣传平台。把宣传贯穿于摩托车管理始终,展开全方位全覆盖宣传攻势,既采取拉横幅、刷标语、贴宣传画、发公告、发传单、讲安全常识课等传统的形式,又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与广水电视台、广水网等媒体合作,制作专题片,播发专稿,不遗余力地宣传摩托车整治活动。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定期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光盘、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让摩托车车主及驾驶人充分认识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本人和家庭造成的痛苦,进一步增强群众文明参与交通意识、守法意识,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使摩托车安全行车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搭建“包保、常态”的摩托车管理平台。在交警大队全员参战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12个乡镇派出所“队所合一”交管模式的作用,采取与乡镇分管领导、村组干部联合包镇、包村、包线、包段、定人、定车、定时、定责任的“四包、四定”工作法,实行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严处。采取日常检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持续保持对摩托车严管态势。

搭建“有序、方便”的摩托车服务平台。发挥“流动车管所”和“带牌销售”点的阵地作用,有序开展便民惠民活动。“流动车管所”携带驾驶人考试资料和简易考试设备,配备2台公安专网笔记本电脑,使用移动3G无线网络登录“六合一”平台,确保服务便民随约随到,随到随办。还将各派出所办公电脑的IP地址列入交通管理应用平台的使用范围,在无线网络覆盖不到的乡镇,利用派出所的局域网络现场办公。对在随州地区其他大队办理的摩托车驾驶证和牌照,只要能依法办理的,一律收齐资料,依规补证、换证,及时快递发还给群众,并负责及时整理档案后再移交给相关单位归档,以解决他们办牌办证要跑远路、多跑路的实际困难。继续发挥“带牌销售”点的“户籍化”管理作用,实行便民惠民“一站式”服务,两家“带牌销售”点已发放号牌368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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