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中心首页 资讯中心分类 切换频道

海南:生产销售超标车将罚款

2014-03-05 22:143450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讯 据了解,《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14月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没收车辆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据此前公布的数据,海口超标的电动车有近31万辆,街头随处可见,违规行驶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因数量庞大,海口市政府方面决定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许可期限顺延半年。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泉城激辩“禁摩”,交警硬核回应:不禁,但严管
近日,一则关于全面禁止摩托车在济南市区通行的市民建议出现在网络留言板上,迅速引发热议。该市民反映,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

0评论2025-10-04453

越南首都河内三环内将禁燃油摩托车
综合越南多家媒体报道,越南首都河内市将于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燃油摩托车驶入一环市中心区域。据《前锋报》14日报道,越南政府披

0评论2025-07-1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