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学生哥无证骑摩托车监护人要受罚
2013-12-24 11:07  浏览:250

清远街头上穿校服的学生哥骑着摩托车(或助力车、电动车)乱穿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看这些车都没有上牌,估计学生也没有驾照,有时一台车坐了两三个学生,都没有戴头盔,学生边骑还边说笑,真替这些学生哥担心。

一般来说,由于不懂交通规则,学生骑摩托车闯红灯、随意变线的概率较高,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较大,真希望学校、家长以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能够教育好孩子,让他们不要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此外,政府也应该完善公共交通,特别是学校门口附近的公交站设置,满足学生的出行需求,这样他们也不用骑摩托车了。

—市区黄先生

记者调查

由于电动摩托车、助力车的泛滥,且驾驶容易,价格便宜,学生一族无证骑两轮机动车已不鲜见,在市区及各县(市、区)县城尤为突出。而学生驾驶摩托车出现事故也不时见诸报端。为了遏制学生骑摩托车的现象,学校、交管部门也花了大力气。据记者了解,学校一般严禁学生骑机动车进学校,如果学生骑车进校则被学校没收,并通知家长将车领走。交通管理部门也加大路面巡查,但对治理学生驾驶摩托车一直收效有限,有些学生为了避免车辆被学校没收,将车辆放在学校门口小卖部托人保管,有些甚至自己攒钱买了一辆助力车,连家长和学校都不知道。

记者查询交管部门对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记录得知,家长默许学生骑机动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可对家长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应该说,作为监护人,对于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家长负有主要责任。

部门回应

公安交警回复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建议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力度。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与公安交警部门形成合力,一起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并要将学生违规驾驶行为向家长通报。

公安交警部门也一直致力于通过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让学生强烈意识到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危害性,主动远离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并在路面强化集中整治,及时纠正学生驾驶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点评

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对学生的行为负有主要的教育责任。对于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家长、学校要认真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交警部门也要加强路面执法,共同努力让学生远离摩托车。此外,加油站、摩托车维修处也可拒绝为学生驾驶人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小卖部也不能为学生停放车辆提供方便,这样,治理学生无证驾车才能形成最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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