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石家庄因持续雾霾首次开始机动车限行
2013-12-21 18:04  浏览:235

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因持续雾霾,为保障公众健康,石家庄市于12月21日上午10时起,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并首次启动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要求,12月21日上午10时起实施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限行措施,有关车辆限行措施中,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限行实施范围为市区三环以内道路,机动车尾号限行20%,限行尾号按日推算,第一天限行尾号:1、6;第二天限行尾号:2、7;第三天限行尾号:3、8;第四天限行尾号:4、9;第五天限行尾号:5、0,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另外,大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载货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三环以内。通告显示,上述相关措施将从12月21日10时起实施,直到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结束为止。

河北省气象台21日5时、6时分别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和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21日早晨到上午,保定南部、沧州西部、石家庄东部、衡水、邢台、邯郸东部有雾,部分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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