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遵义市今起限时禁行摩托
2013-12-16 21:37  浏览:443

为遏制二、三轮摩托车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结合我市实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二、三轮摩托车禁行措施。

12月16日起,每日7时—22时禁止摩托车驶入官井路口、温州路口、沈阳路口、九节滩路口、茅草铺大连路口、北京路

口、外环路合众路口、万福桥路口、南舟路口、忠庄路口以内各路段。其余时间,按交通标志规定行驶市区各条道路。

如有在禁行时间和禁行路段通行的摩托车,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对无牌摩托车一律暂扣;对报废摩托车一律强制解体报废;对属于盗窃摩托车的一律收缴并追究行为人责任;对非法营运的一律罚款3000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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