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吉安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违法
2013-11-18 14:53  浏览:340

吉安讯从10月30日至12月30日,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取缔一批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查处一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截至11月10日,共查处违法摩托车、电动车1822辆。

整治期间,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支队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载人,摩托车、电动车乱闯红灯、随意掉头,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以及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积极加强路面管控,严格查处,提高管事率,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同时积极探索县、乡、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新办法,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农村及县乡道路的管控,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

支队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做好摩托车专项整治目的、意义的宣传,同时结合违法记满12分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教育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