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村户口”的摩托车无需交车船税
2013-11-11 14:03  浏览:447

11月8日下午,读者李先生给盐城晚报帮办记者打来电话:“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了,说让我凭相关证明拿回60块钱的车船税。”

李先生说他的户口在农村,并听说农村居民摩托车免征车船税。但上个月他去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时,保险公司称必须交车船税,且态度强硬:不交车船税,就不办理交强险。

“60块钱对我一个人来说,并不是件大事。可是这如果涉及到所有同我一样的农村摩托车车主,就不是小事情了。”李先生说。

随后,盐城晚报帮办记者咨询了盐城地方税务局“12366”在线咨询窗口,对方在线给帮办记者发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有关事项公告的部分内容,其中有如下内容:“关于车船税的税收减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减免税的规定外,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关于车船税的纳税期限: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由纳税人自行申报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交强险之前。”、“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帮办记者拨打12366电话咨询时,有一段语音提示,称“本次咨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当地相关规定为准。一位咨询员在听完帮办记者讲述李先生的情况后,明确表示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车船税是不应该收取的”,“这是省里规定的文件,我们市里是按规定执行的。”并表示李先生可以向地税部门进行投诉。

8日,李先生在接到帮办记者电话后,向地税部门进行了投诉。有关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可凭户口簿(证明其户口在农村)就可以退回多交的60元车船税。当天下午,保险公司电话通知李先生前去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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