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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摩托店大卖冒牌货 店主称发动机好摩托畅销
2013-11-01 09:33  浏览:255

假冒品牌摩托速度较快,吸引了不少人购买正规经营的店铺,竟掺杂销售假冒重庆“力帆”和“嘉渝”品牌摩托车,还将采购来的假冒品牌摩托车印制上宣传单,在南昌周边城市进行宣传和推销,一年卖掉400多辆。

非法销售假冒品牌摩托车

7月25日上午10点,青云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假冒重庆“力帆”和“嘉渝”品牌的摩托车,随后抓获涉嫌销售假冒品牌摩托车的嫌疑人李某(南昌人,1963年11月13日生),并在其仓库内查获假冒品牌摩托车40辆,暂扣非法所得4万元。审讯中,李某对其销售假冒某品牌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2006年10月,下岗后的李某和他人合伙投资24万元,在洪都南大道的摩托车交易市场开了一家摩托车经销部,并聘请4名员工负责摩托车的进货、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

去年6月份,一个开托运部的朋友向李某介绍,重庆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摩托车,(后经查实:该品牌摩托车系无生产资质企业假冒正规公司私自组装车,且严重超标)虽然是假冒的牌子,但因为发动机很好,在市场上非常畅销。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去年7月份,李某专程由南昌到重庆某公司考察,感觉该公司生产的假冒某品牌摩托车有销路,于是就开始从该公司订购假冒品牌的摩托车,然后掺杂进店内正规品牌摩托车一起销售。据警方统计:李某以1800元至22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10余次从重庆某公司采购了2个品牌多种车型的假冒品牌摩托车共计500余辆,涉案价值90余万元。

一年卖出400多辆

为了增加销路,李某将采购来的假冒品牌摩托车印制上宣传单,让员工在南昌周边城市进行宣传和推销,每辆摩托车扣除相关费用后,李某可获利100元。到案发为止,李某从重庆购买来的500余辆假冒重庆“力帆”和“嘉渝”品牌摩托车仅有40辆未售出,李某从中获利4万余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那些假冒品牌摩托车合格证标注的发动机排量是48CC,可实际排量高达到100CC、110CC不等。李某正是以该摩托车动力大、速度快作为卖点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因为南昌城区以外的城市对小排量摩托车上牌等监管不严,加上李某有销售店面,顾客一般认为其有一定的信誉度,所以李某销售的假冒品牌摩托车一直卖得不错。

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取保候审,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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