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1日起广州机动车年审需预约 连续3次爽约将被"拉黑"
2013-10-11 14:08  浏览:785


超过一个钟未"签到"算爽约,连续3次爽约将被"拉黑"

各位司机注意了!从10月21日起,办理机动车年审业务必须提前预约,否则将不予办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机动车年审预约系统” 将于本月15日正式上线,21日起广州市将全面推行机动车年审预约工作。年审流程增加“签到”一项,若超过预约时间一小时未签到将视为爽约,连续3次爽约 的车辆将纳入监管名单。

“不是所有的检测站都能检测所有车辆类型,但通过预约系统,能知道哪里可以检测自己的车型,不会让车主白跑一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 长武伟介绍,车主可按照自己的车辆类型,对应安检机构的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进行自由选配,提前预约好机动车检测站点和检测时间,定时定点前往办理年审业 务。“哪些检测站点年审指标充足,哪些被预约得差不多了,一目了然。”

据介绍,广州市上半年的机动车总检测量在5500到6000辆,结合上半年数据,每个检测点设定的可预约数绝对超过平均量的10%。实施年审预约制度后,每半个月再微调一次,能有效避免“年审扎堆”造成排队等候的情况,提高年审过线效率和服务工作质量。

●预约方式

从10月15日起,车主可通过广州公安局网上车管所(网址:www.gzjd.gov.cn/cgs)、广州交警微信(微信公众账 号:GZJIAOJING)、电话热线(联通客服电话116114、移动客服电话12580)。下一步,还将通过广州公安微信、“警民通”手机软件等途 径。

咨询电话:020-87220001

流程提醒

可提前半小时到检测站“签到”

从10月21日起,各机动车安检机构不再受理非预约的机动车的年审过线业务。广州市交警提醒市民,21日后办理机动车年审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预约时间和年审时间:10月15日开始,每天预约服务时间为5:30至23:30,且只能预约10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年审业务;10月20日开始,可以预约21日之后连续10个工作日内的年审业务。


2、适用的机动车范围:本市注册登记的或已在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机动车,摩托车不许预约。允许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或有效期满后任一天内提出申请。在预约前,须将涉及该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预约提示和取消预约:市民预约成功后可以收到一条含预约流水号的手机短信,通过网上车管所预约的车辆也可以打印预约凭证。请注意提示信息并保存预约 流水号,预约流水号应保留至机动车年审结束。如需取消预约,需至少提前1天申请。未成功取消预约又不按约定时间年审的,计入该机动车不履行预约次数。连续 3次爽约的车辆将纳入监管名单,届时车主必须带上相关证件到车管所总所进行审查,解除监管后才能重新预约。

4、具体业务流程:市民驾车到达机动车检测站后,首先凭预约流水号或预约回执到检测站签到处签到,再按照检测站业务流程指引办理车辆年审。允许提早不超过30分钟进行签到。如超过1小时未完成签到将被视为爽约。

5、初检不合格且复检不合格需重新预约:机动车在签到当日经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凭预约流水号在原预约的安检机构申请进行复检。初检不合格且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复检合格的机动车需重新进行预约,且重新预约时只能选择原预约的安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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