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宁乡县:机动车占用盲道将罚款100元
2013-10-10 22:04  浏览:245

盲道是方便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然而一些车辆或摊贩违法占用盲道,给盲人通行造成影响。“盲道”设施的畅通与否,是整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重要指标。记者日前从宁乡县城管局获悉,该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占用盲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市民在城区内停车时不要占盲道,否则将领到100元罚单。

昨天上午,宁乡县城管局执法队员开始对城区占用盲道停车现象进行排查,发现占用盲道停车的现象多发生在老城区商场、菜市、医院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

在人民中路,记者看到,有近10辆摩托车电动车横排在盲道上,“正规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就在旁边,但车主为了自己方便,不愿意多走几步路,带给他人的却是不便。”执法人员有些无奈,将电动车一辆一辆往后挪,尽力空出盲道来。

记者调查发现,我县人民路、玉潭路、八一路、沿河路等城区主干道由于道路狭窄、车流人流较为集中等原因,占用盲道停车、店外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县城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巡逻,对占用盲道停车的市民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的,采取锁车并罚款100元等处罚措施。

据介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是开放性设施,具有动态性,对占用盲道行为的整治,今后将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长效性管理。同时,县城管局也将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对玉潭路、一环路等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划线规范车辆停靠,既不占用盲道又方便市民同,截至目前,已划小车停车位2000多个,摩托车停车位10000多个,将切实把清理盲道占用工作做好,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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