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南昌西站周边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
2013-09-22 17:29  浏览:271

南昌西站即将投入使用。为维护南昌西站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优美,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树立省会城市窗口文明形象,市城管委、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南昌西站地区城市综合管理的通告》,从2013年9月22日起施行。

范围 城运大道、龙兴大街、学府南大道、祥云大道合围区域

南昌西站地区是指红谷滩新区城运大道、龙兴大街、学府南大道、祥云大道四条道路合围区域(不含铁路部门负责区域)。

《通告》提出,南昌西站地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门前无暴露垃圾、无出店经营。

南昌西站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路灯、路标牌、供水、排水、供气、电信、环卫、交通等公共设施,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经常维护,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客运 出租车拒载、挑客、宰客将受罚

为规范南昌西站客运,《通告》提出,严禁下列违反城市客运管理的行为:出租车拒载或者强行拉客、拼客、挑客、宰客;出租车随意在下客区逗留、停车、等客;出租车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或者站外带客扰乱站点秩序;社会车辆擅自在站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其他违反城市客运管理的行为。

违反城市客运管理的行为,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南昌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交通 非机动车要在指定停车地点停放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方面,《通告》提出,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畜力车在学府南大道的西站大街口至龙兴大街口段(不含)、龙兴大街的学府南大道口至龙岗大道口段、龙岗大道的龙兴大街口至西站大街口段(不含)和西站大街的龙岗大道口至学府南大道口段围合的区域禁止通行。

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代步车)不得在西站大街的图强路口至诚信路口段、诚信路和龙兴大街的诚信路口至图强路口、图强路围合区域内非指定停车地点停放。

同时,严禁下列违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无牌、无证驾驶;利用摩托车、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拼装、改装、无合法手续或继续使用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其他违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和安全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举措 三部门开通举报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电话: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2319,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86312678,市交通运输局86506001。

《通告》提出,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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