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石门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3-09-16 18:03  浏览:280

为深入推进全县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日前,石门交警大队在全县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从严打击了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广大摩托车驾驶人的遵纪守法率明显上升,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大队强化了宣传教育,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单位、学校、社区、村庄,大力宣传摩托车辆整治措施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对涉摩及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予以曝光,并将交通安全知识制成图板和宣传材料,在辖区巡回宣传;加强了车辆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摩托车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和集中清理,对已达强制报废年限的、档案已被强制注销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逾期未检验的逐一登记汇总,发现在号牌上涂抹反光薄膜、号牌字迹模糊不清或有缺损的,责领车主立即整改同时严厉处罚;明确了专项整治重点,路面民警采用定点检查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公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强化了路面动态管控,利用科技手段完善监控系统的拍录、识别、比对功能和公路卡口监控、城市电视监控、查询系统等手段,收集并建立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悬挂单面号牌、报废摩托车号牌信息数据库,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嫌疑摩托车辆,确保24小时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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