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重庆新规:未满12周岁儿童不得乘坐摩托车
2013-07-27 14:19  浏览:327

7月24日,穿着时髦的王女士搭乘一辆三轮摩托,来到杨家坪西郊路路口,被交通执法队员拦了下来,摩托车司机手里还捏着王女士刚给的10元钱。因从事非法营运,交通执法队员对司机作出相应处罚,并对王女士进行安全教育。

“以为有车牌就可以拉人载客”

今天开始,重庆市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市交巡警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行驶、非法营运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上午9点过,九龙坡区交通执法大队队员和交巡警支队民就来到杨家坪西郊路路口,检查过往的摩托车。10点左右,一辆三轮摩托车从杨家坪环道方向驶来,车后排坐着一名时髦的年轻女子。交通执法队员伸手,招呼摩托车靠边停车。车刚停稳,司机就将手里捏着的10元钱,慌乱揣进裤兜,而这一幕没有逃过执法队员的眼睛。

“这一趟收了多少钱?”面对执法队员的质问,徐师傅辩解说:“我就在附近上班,只是顺路带她过来,收了她10块,当补贴油费,我真不是‘黑车’司机。”随后,执法队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对从事非法营运的徐师傅作相应处罚。

“我以为他有车牌,就可以载客接人。”乘客王女士听说摩托车司机是“非法”的,还有点吃惊。不过,王女士也坦白说,她知道坐摩托车不安全。“从家到公交车站要走15分钟,楼下又没有出租车,不得已才选的三轮摩托。”王女士当场表示,以后不再坐“黑车”了。

执法队员告诉你搭“摩的”风险

据市交通执法部门介绍,近年来,重庆市摩托车保有量猛增,截至目前已达到230万辆。

民警还提醒,搭乘摩的有一定风险。因为摩托车不是法定营运工具,且保险额度相对较低,一旦发生意外,医疗赔付等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第二,摩托车在非法营运过程中,极易发生刑事及治安案件,乘坐人人身安全和财产极有可能受到威胁;第三,超员、超速等情况将会影响摩托车的操作性和稳定性,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第四,乘坐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是最为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缺失安全防护发生事故,颅脑组织将会受到极大损伤。

如果一定要坐摩托,这4点是必须要牢记的:一定要佩戴头盔,拒乘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12周岁儿童不得乘坐摩托车,不得3人或多人乘坐同一辆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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