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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摩托车被交警逮到查出“五宗罪”被扣28分
2013-05-20 12:32  浏览:395

小陈和妻子刚结婚没多久,前日晚上小夫妻二人一共喝了一瓶啤酒。酒足饭饱之后,小陈就发动了摩托车,驾车前往附近的一家超市逛逛。晚上7点35分的时候,小陈驾车行至汤山上峰集镇白象转盘时,恰好遇到了江宁交警大队汤山中队的交警在查酒。交警发现小陈脸色红润,口气略带酒味,就现场对小陈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当交警告诉小陈最终的处罚结果时,小陈差点哭了出来。原来,小陈不仅仅是酒驾这么简单,其被查出了一堆的问题。小陈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刚刚通过考试拿到C1证,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罚款200元,记12分;摩托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款200元,记3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罚款50元,记1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最低责任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再加上饮酒驾驶,罚款1000元,记12分,小陈驾驶证总共被记28分,暂扣6个月,到期后须重新参加学习考试,方能取回驾驶证。

据了解,当晚汤山中队进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联动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机动车酒驾、涉牌涉证、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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