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2年全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踏板150cc公开组技术规则(修订版)
2012-06-16 01:16  浏览:553
  1、发动机为单气缸四行程、单凸轮轴、两气门发动机,气缸容积不大于151cc,冷却方式不限。

2、不得使用增压装置。

3、燃油供给方式:化油器

4、化油器可更换,但进气口径不得大于¢30mm。

5、可更换缸体、活塞、活塞环及活塞销。

6、可更换前后轮总成,但轮圈直径不得大于13英寸。

7、可更换电器系统、点火器。

8、可更换前后减震器。

9、可以使用公路轮胎和手工修改轮胎或比赛专用雨胎,但不可使用比赛专用轮胎(光头胎)或手工修改的比赛专用胎。

10、排气管可改装,排气管长度不得超过后轮10cm,出口高度在后轮中轴以上,排气管尾端出口处必须是圆边。

11、空气滤清器可以拆除。

12、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前后刹车可以更换。

13、传动机构可以更换,但传动方式必须是自动档。

14、必须使用原车出厂状态的车架,不得改变形体、打孔、打磨(允许加固车架)。

15、传动箱外壳不可更换,但可打孔,其传动组件不可直接外露,其固定螺丝不得少于五颗。

16、所有改装不得对参赛车手及其他人员带来安全隐患。

车辆改装安全度由车检主管进行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异议。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