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加州该项议案California AB 51,是由参议员比尔-夸克(Bill Quirk)发起的,意图是为摩托车车道分界线行车提供更安全的行车准则。同时,议案还定义了“Lane Splitting”,即摩托车手使用两车之间的车道分界线,与车流同向运行,并超越其他车辆。
目前在加州,摩托车在车道分界处行车还没有合法与非法一说,但执法部门长期以来均认为这种做法是可以接受的。加州公路巡警(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曾在去年的时候发布过相关行车指南,但一名不满的民众认为,加州公路巡警不应当被允许制定公共政策。
于是,夸克便提出了AB 51议案,提议加州公路巡警可以为摩托车车道分界线行车制定安全的、官方的规范及指南。夸克办公室声称:“AB 51定义了什么是 Lane Splitting,并明确提出加州公路巡警有权为安全的Lane Splitting起草教育性指导方针。”据悉,夸克的提案已经获得了参议院交通委员会(Senate Transportation Committee)的一致同意。
之后,议案将会提交至拨款委员会(Appropriations Committee)讨论,并确定它的财政影响。如果拨款委员会也通过之后,议案将提交至参议院投票表决,表决通过之后将在众议院进行最终投票表决。
据悉,议案此前曾接近进入投票表决阶段。去年,在参议院交通委员会提出AB 51议案之后,多个利益团体对议案的内容表示担忧。那时,AB 51议案以加州公路巡警的准则为蓝本,使用了特定的语言,规定了摩托车分界处行车的速度限制。议案提议,摩托车的行车速度不能比周围汽车时速快15英里(约24公里)以上;而且,摩托车仅能在50英里/时(80.5公里)以下的速度在车道分界处行车。
一些摩托车团体反对这种时速限制,认为规定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而一些团体及个人认为,不管在何种速度下,摩托车这种车道中间行车的行为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他们反对这项议案。
新的修订议案更加详细的界定了Lane Splitting,但将摩托车行车时速限制的条款删除,并将安全行车速度的决定权留给了加州公路巡警。
夸克办公室介绍,目前议案已经收到了12多个主要机构的支持,其中包括美国摩托车协会、摩托车产业协会、ABATE加州分部。ABATE自称是一个维护摩托车手权益的机构,宗旨是维护个人驾车自由并保障安全,不过,ABATE却公开反对强制摩托车手戴头盔这项法律。另外,议案还收到了加州多个警察、交警等执法部门的支持。
在绝大多数欧洲国家,摩托车在车道分界处行驶非常普遍,但加州是美国唯一一个未公开表态的州。据悉,在2013年,内华达州就否决了合法化Lane Splitting的提议,奥尔良也在2015年否决,亚利桑那以及得克萨斯州也有过类似提案但最终都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