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1月21日专电 (记者甘泉) 郑州市交通委联合郑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消息称,将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在郑州开展百日行动,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六类车辆违规载客。由交通、公安两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将对禁止区域进行不间断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查处六类车辆包括:郑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郑州市交委介绍,禁止营运范围,是指不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颁发的车辆号牌、行驶证或营运证的各种用于客运的车辆。
对电动自行车等六类车辆从事违法经营载客、无照经营的行为,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 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