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摩托车上快速路记3分罚款200元
2015-06-07 00:32  浏览:462

长春市“三横两纵”快速路建成以来,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缓解了交通拥堵。但是近日,记者多次发现有很多不合规格的车辆在长春市各个快速路上行驶,而且速度都很快。

昨天10点53分,记者在东部快速路上,吉林大路路口刚上桥时,发现车前方有一辆小型摩托车正在快速行驶,大约过了2分钟,又发现一辆踏板摩托车,车后座还载着一个人,又过了大约3分钟,左前方又出现一辆厢货车和一辆半截子车,短短5分钟内,共有4辆摩托车等通过,而且根据时速,速度均很快,至少在70迈以上,十分危险。

对此,高新交警大队的民警表示,之前也接到过居民类似举报,但等赶到现场时经常扑空,而且他们的出行时间经常钻交警的空子,一般在早晚出行。根据规定,驾驶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一经发现,记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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