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大连对摩托车进行总量控制 增加公交专用道范围
2015-03-27 10:28  浏览:322

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益东在大连市人民政府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连市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办法》进行调整,满足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需要。

此次修改《实施办法》,主要做了以下调整:一是对《实施办法》中与上位法重复或者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作了大量的删减,由原来8章94条调整为7章65条,共计删除29条,删除内容约占全文的30%。二是根据《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外省、市机动车转入大连市登记进行限制,限制转入登记的具体范围由公安和环保部门起草,报市政府批准后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针对市民反映公交专用道使用率不够高的问题,在允许公交车和校车通行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可以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车辆范围,具体单位由公安和交通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加强摩托车管理,对摩托车进行总量控制,公安机关在部分区域对摩托车进行通行限制,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五是为了有效控制未检验机动车上路,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履行机动车检验义务,规定凡名下有未检验机动车的,应当进行机动车检验后再办理其他业务;六是为了加强对未成年的保护,规定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

《实施办法》2005实施、2009年进行了修改,大连市现行的实施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出现重复或者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施办法》进行调整,以满足大连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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