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西荔浦:依托乡镇交管站开展农村摩托车集中整治
2015-03-04 17:41  浏览:337

人民网荔浦3月4日电 春节假期已过,春耕在即,农民工返程、学生返校、群众农忙迎来高峰,农村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势头上升,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所增加,荔浦县交警大队针对此类情况,从2月27日起至3月27日止,全警参与,依托乡镇交管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荔浦县人口38万,拥有10万辆摩托车。全县实现“村村通”水泥路后,县乡村道路占全县道路总里程的85%以上,摩托车成为农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因为警力有限,平时交警对摩托车的查处大多集中在县城、城乡结合部和国道卡点路段,对农村摩托车存在的拼装车、报废车、未年检、未悬挂号牌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法有效打击。为此,荔浦县交警大队集中所有路面警力、抽调部分内勤人员分3个阶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摩托车集中整治,即:2月27日至3月1日元宵节前农村走亲访友高峰期,3月6日至8日农民工返程高峰期,3月18日至20日农民春耕高峰期,其余时间则利用乡镇圩日农村群众赶集时机到各乡镇开展违法整治。集中整治期间,荔浦县交警大队紧紧依托乡镇交管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两站两员”,摸清各村屯摩托车辆底数,对已达报废、未年检、未悬挂号牌的车辆逐车逐户进行登记,并教育、劝导车主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对集中整治期间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限处罚。

截止目前,荔浦县交警大队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500余起,查处报废摩托车105辆,暂扣摩托车21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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