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至3月1日,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黄济贤率领的督导组,对我市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督导组要求,要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坚决依法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遏制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悉,为遏制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从2月27日起,全区范围内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月27日下午,督导组一行听取了我市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集中整治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汇报。会后,督导组兵分三路,赴荔浦、兴安、全州3县开展督导检查,并深入荔浦、兴安国道沿线及全州乡镇(村委)的交管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了解“两站”“两员”建设情况及存在困难,鼓励乡镇与辖区交警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村地区摩托车长效管理机制。
督导组一行还与我市部分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座谈,要求桂林市继续严抓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就如何开展好集中整治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