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水城县摩托车带牌销售便利群众
2015-03-02 09:15  浏览:274

日前,记者从水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了解到,为了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该大队推出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为更多群众购买、驾驶摩托车提供更方便、安全的保障。

据悉,业务推出后,将由车辆经销商统一在车管所领取摩托车号牌。车辆售出后,经销商需如实向车管所提供机动车销售发票、交强险、摩托车发动机拓印号等相关资料。随后,车管所将根据经销商提供的车辆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及时制作行驶证,交由带牌销售单位将摩托车行驶证、登记证书送达购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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