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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交警“四个一律”整治摩托车
2014-11-13 10:43  浏览:419
三峡晚报讯
宜昌交警“四个一律”整治摩托车
三峡晚报讯

  记者杜卫宏 通讯员朱华刚 王凌云 姚勇

  11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宜昌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市公安局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会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规范和完善交通设施。针对近期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现实,紧急部署动员,大力度开展为期一周的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涉牌涉证、闯红灯、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停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

  在为期一周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查获摩托车(助力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下:无牌无证580起;闯禁行区域1125起,不戴安全头盔105起,冲闯红灯83起,违法载人74起。城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锐减,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据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董平介绍,今年1至10月,我市城区与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超过千起,20余人在车祸中丧生,平均每天有4人在“涉摩”交通事故中伤亡。不仅如此,严重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还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影响了道路畅通和道路施工。毫不夸张地说,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中的一条“鲢鱼”,破坏了宜昌文明形象。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宜昌交警支队机关民警全警上路,充实路面警力;各大队按照“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领导包整治点”的责任包保模式,采取流动路查和设卡盘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摩托车的处罚,坚决采取“四个一律”零容忍措施,即无牌无证一律扣留,冲闯红灯、禁行区一律扣留,加装动力装置一律扣留,后三轮车闯禁行区一律扣留。

  自我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宜昌公安交警从“创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先行”的高度出发,针对城区摩托车现状,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协作下,对摩托车采取“停牌、限行、严管”的方略,十年一贯,坚持不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绩,形成了摩托车管理的“宜昌经验”,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也为宜昌取得文明城称号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十多年对摩托车的“停牌、限行、严管”,宜昌城区传统意义上的摩托车已基本“自然淘汰”退出历史舞台。在旧的矛盾有效解决后,新的问题也同时产生。近几年,随着电动车、助力车的迅猛增加,城市交通管理又面临新的课题。

  这些车辆保持了摩托车“小快灵”的特点,同时也有“肉包铁”的劣势,其数量比传统意义上的摩托车有增无减,在管理上,由于技术和警力不足等原因,存在一个“电子警察管不着,路面警察不易管”的真空。问题突出时,开展集中整治,立竿见影,效果显著;集中整治后,往往死灰复燃,涛声依旧。

  在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处罚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摩托车(含电动车、助力车)管理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依法扣留违法摩托车。 记者木土 摄伍家交警设卡查处违法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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