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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骑摩托小伙或成宁波醉驾入刑第一人
2011-05-03 06:22  浏览:502

从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施行。

  对醉酒驾驶的定性、处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5月1日前醉驾是违法行为;5月1日起,醉驾是犯罪行为。

一旦查处,醉驾者将被处以1到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两天来,醉驾入刑成了司机之间聊天的必备谈资,然而,虽然人人都在说,但是心存侥幸之人还是有的,北仑的小伙子张志伟就因前天晚上的贪杯,或成为宁波醉驾入刑第一人。

前天晚上7点20分,有人向北仑交警大队报警,在白峰峰城路上有辆摩托车撞上一辆倒车的轿车后,又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的驾驶室,在撞断一根反光镜后,侧翻在地上,摩托车驾驶员已经不省人事。

这名驾驶员就是26岁的张志伟。

交警赶到现场时,他还仰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头部还在不停地流血。

交警赶忙呼来120急救车,将张志伟送到医院急救。与往常一样,交警让医生抽了点血样以作备案。

后来,医生在给他头部缝针时,由于疼了,他这才叫出声来。

这一叫,医生闻到了一股酒气,并告知了交警。

交警让医生对张志伟的血样做检验后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远远高于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交警再次让医生抽取血样,送往宁波市刑事检验部门检验。

昨天上午,检验结果显示,其酒精浓度超过了200mg/100ml。

昨天傍晚,张志伟被送进宁波看守所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他得知自己可能成为宁波醉驾入刑第一人后,很是懊悔,捶胸顿足地说:“我不该喝那半斤白酒啊……”

这两天,海曙交警带着酒精测试仪,用以取证的照相机和摄像机等警用装备在设卡整治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但在检查了数百辆汽车后,都没有发现一个酒后开车的司机。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宁波各个交警大队,大多数联系人的回答如出一辙。

鄞州交警大队陈警官说,两天里,大队10个中队悉数参与整治,以往至少能查获三四十个涉酒驾驶的司机,但这两天竟然一无所获。

江东交警大队陈警官说,江东这么多餐饮娱乐场所,在2天的严查下来,也仅仅查到一起酒驾。

江北交警大队翁警官认为,这主要归结于醉驾入刑的震慑力。

“‘醉驾入刑’,光看这4个字就会让人感到一丝寒意,毕竟醉驾后一旦被拘役,就会留下个人犯罪记录,对公职人员来说,还将面临被开除公职的处分。醉驾者如果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还将以其他罪名追究刑责。”

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宁波市交警部门已出动警力546人次整治涉酒驾驶。

截至昨天晚上发稿止,宁波各地交警已经查获涉酒驾驶12起,醉酒驾驶造成两起交通事故。

其中,醉酒驾驶人4人,他们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2010年,宁波酒后驾驶发生的伤亡事故92起,死亡29人,受伤85人,其中醉驾引起的伤亡事故35起,死亡16人,受伤25人。

今年一季度,宁波交警查处了酒后驾驶2471人次,醉酒驾驶434人次,发生了涉及酒后驾驶发生伤亡事故31起,死亡5人,受伤36人,其中涉及醉酒驾驶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3人,受伤15人。

如此鲜明的对比,也难怪交警连呼“醉驾入刑震慑力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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