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闻
烟台市电动车时速超过20公里的要挂摩托车牌
2014-03-08 09:37  浏览:339

快捷省力的电动车,眼下已是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却越来越多。记者在烟台交警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涉及到电动车交通事故正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已经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群体。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烟台市交警部门今起对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

驾驶电动车两年竟不知要挂牌

昨日上午10时20分,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上夼西路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在示意其靠边停车后,民警要求其出示摩托车驾驶证,但这位张姓驾驶员却说:买车时商家说这三轮车不用驾驶证就行,也不用上牌。对于张某的说法,民警进行了解释,在201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对于摩托车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最大设计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将归类为摩托车进行管理,需要挂牌,驾驶人需要有驾驶证。像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就属于摩托车范畴,应该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随后民警依法将这辆电动摩托车暂扣。

张姓驾驶人告诉记者,自己开这电动三轮已经两年了,当初也有顾虑无牌无证上路会出问题,但电动车的灵便确实帮了他不少忙。“不过这两年里,我自己这车就出了两次小事故,一次是跟轿车撞了,追了人家的尾。另外一次是我把一个骑助力车的老人刮倒了,自己没证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就和人家私了了。”颇有些无奈的张某说。记者看到,在这个电动三轮摩托车的仪表盘上,速度表上已经标出了最高时速120 km/h这样的刻度。

“我们大队每天平均接警有70余起,每天都会处理几起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告诉记者,电动车现在的安全隐患不可小觑。

“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可以归纳为速度快和违法行为多。”交警一大队民警说。不少电动车安装可放大功率的速度调节器,使电动车速度很快,驾驶人驾车在非机动车道甚至机动车道内横冲直撞,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的考试培训需要经过理论考试、场地考试、路考等多项培训,但电动车因为没有定义为机动车,电动车驾驶人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什么驾驶培训,上路行驶时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较多,闯红灯、带人和占用机动车道此类违法行为在马路上是屡见不鲜。

时速超过20公里的要挂摩托车牌

交警介绍,根据国家标准,最大设计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将归类为摩托车进行管理,需要挂牌,驾驶人需要有驾驶证。对于如何区分车辆的最高时速,需要查看该款车的说明书。在实际操作中,交警往往通过查看电动车的仪表盘就可以判定,如果仪表盘标出的最高时速已远远超过20公里/小时,一般来说,该车应属于摩托车,应当挂牌。

交警一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区内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给市区交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不少市民不了解国家有关摩托车定义的修改,片面听信一些商家的歪曲宣传,才造成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大量无证上路的违法行为。

为让广大市民了解电动车的相关规定,交警将在近期向社会宣传,同时查处上述车辆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也希望相关市民主动给自己的电动车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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