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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禁止外地牌摩托上路 违规电动车也将逐步取缔

2011-03-17 16:198590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3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林姿 袁文通)昨日,记者从平潭城市综合指挥部了解到,为改善交通状况,平潭县出台了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通告:即日起,外地牌号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将不得在平潭道路上行驶,而本地违规电动车也将被逐步取缔。

【现状】摩托车事故占八成

据了解,在未禁止摩托车报牌前,平潭目前的摩托车数量在56000辆左右,并以一个月500多辆的速度递增,加上约20000辆的电动车,岛上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据统计,从2008年至2010年,二轮摩托车以及燃油助力车发生事故数量占总量的84.6%,造成死亡人口占总数的80.9%。惊人的数字反映出摩托车的高危险性。记者了解到,此前平潭已发出通告全面禁止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报牌、更新换牌及过户。而在通知发出后,许多市民便把目光转向超标电动车,希望以超标电动车取代摩托车行驶,导致路面上的超标电动车短时间内激增,而还有许多市民从岛外购买福州禁止上路的二手超标电动车。据介绍,在平潭海峡大桥娘宫执勤点,在3月1日、6日和9日,分别查获了2辆福清牌号摩托车,9辆全新的超标电动车和9辆燃油助力车,以及16辆福州牌二手二轮摩托车。

摩托车将【举措】“只出不进、只报废不更新”

《管理通告》指出,根据“只出不进、只报废不更新”的原则,停办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报牌、换牌及过户;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一律报废,同时注销牌号。同时禁止岛外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进入平潭,挂外县牌号的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不得在平潭道路上通行。

在电动车管理方面,按照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注册登记;不符合标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从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控制,逐步取缔。而无证电动车上路则坚决取缔。“在中心地带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必须有个缓冲期。”有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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