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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摩托车功能安全性要求的法规草案
2013-07-19 07:37  浏览:182

2013年6月1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功能安全性要求的法规草案。

2013年1月1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核准和市场监督的法规(EU) No 168/2013规定了功能安全性一般要求及车辆的环境性能并撤销了15个指令。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案被授权批准特殊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

该草案是预计总共3个授权法案中的第1个。规定了车辆功能安全性特殊要求和测试程序。这些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延续已撤销的指令,并且有必要适应技术进步。其它是最近制定的,以反应法规No 168/2013中包括的新安全规定。

这些要求尽可能基于或直接引用UNECE框架(修订的1958年协定)采纳的国际要求。这与CARS 21建议保持一致,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对生产商有明显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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