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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摩托车走进历史
2013-07-02 23:30  浏览:175

从昨日起,除了警用摩托车、巡逻车、电力维修等抢修救急摩托车外,泉州中心市区最后的16183辆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禁止上路行驶。这意味着泉州中心市区全面禁摩的开始。

据了解,按照福建省今年5月1日施行的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期满将自动报废。泉州中心市区最后一次摩托车报牌是2000年6月30日,至今年7月1日满13年。

据介绍,昨日开始,市民如果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也将一并吊销;如果是无证驾车,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300元,并处拘留15天以下,同时扣留车辆。挂外地摩托车牌照的,不允许进入中心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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