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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摩托车频现“学生驾驶员”
2013-06-22 09:24  浏览:182


无牌摩托车频现“学生驾驶员”

6月18日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名初中学生驾乘的摩托车与一辆宝马车碰撞,导致三名学生受伤入院。事发后,不少市民反映,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情况并不鲜见。

无证驾驶且不戴头盔

据深圳市交警局通报,6月18日13时55分许,光明新区别墅路兴发路口,一辆宝马车与一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驾乘摩托的3名学生受伤,经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经查,3人均系公明中学初一学生。事故责任还在调查中,但可以确认,一方闯红灯,3名学生为无证驾驶摩托且不戴头盔。

事发后,公明中学负责安全的老师和3名学生的班主任第一时间赶往医院看望受伤学生。校方称,严令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但当天,涉事学生的家长临时有事没有送孩子上学,学生就自己骑上摩托车了。

学生小朱的朋友发帖说:“以后别飙车了,看到你伤得那么重,多少人流泪,快点好起来吧。”同样感到痛心的还有公明中英文学校的老师们。校方表示,经查,受伤学生虽然并非来自该校,但也敲响了警钟,他们将继续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表示,其实两个星期前,该局刚就学生安全对辖区学校校长和安全主任开会发文,并且一再叮嘱学生不能骑摩托车,防溺水等。此次将就该事件要求新区所有学校再次把好学生的安全关。

微博举报“学生驾驶员”

记者留意到,深圳“禁摩限电百日行动”自今年3月开展以来,尽管交警部门对摩托车无证驾驶、冲禁令、无号牌、非法营运和利用摩托车作为作案工具等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开展大规模、全天候整治行动。一些驾驶员仍然对禁令充耳不闻,其中更频频出现未成年的“学生驾驶员”。

“mak笑霞”反映:公明经常见到小学生、中学生骑摩托车,左穿右插,车速又快。排气管全部改装,轰轰地响!家长应该管下,周围不乏见到靓仔因为开快车跌到损手烂脚的!

“沐雨-临风”反映:横岗六约这边天天看到穿校服的“小屁孩”两三个人骑着摩托车或电单车跑得飞快,从来不看红绿灯,好像很酷的样子,殊不知死神随时驾到。孩子的父母都不知道干嘛去了。

记者梳理发现,宝安大道、深南大道、滨河路、前海路、海月路、后海滨路、沙河东路等市区主干道均曾被市民曝光:身穿校服的“半大孩子”驾驶无牌摩托,拐着S形的路线,“轰轰”地跟汽车抢道,不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且对沿路小区的居民带来噪音干扰。这些骑摩托的学生,高中生居多,初中生次之;男生居多,女生较少。家长对此有的是疏于管理,有的是带着侥幸心理,助长了孩子的行为。

监护人也会被处罚

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对“禁摩限电百日行动”而言,学生和校园也是重点。执法人员不仅在学校门口路段还进到校园里对车棚进行检查,所以校方和学生其实都知道学生骑摩托车的安全隐患很大。

根据《交通法》,“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执照后方准驾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学生大多不满18岁,无法取得驾驶证。因此,对于深圳出现的“学生驾驶员”,市交警局表示,虽然可免于拘留,但仍会受到处罚。不满14周岁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暂扣无牌摩托车,并向该生所在学校发出《通报函》;14~16周岁、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除扣车和通报批评外,给予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记录在案,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同时处罚监护人2000元。以督促学校、家长与交警部门一起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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