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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多起非法过户案 一“太空户”名下有229台车
2013-05-16 06:50  浏览:170

据广东省检察院15日披露,该省佛山市检察院发现该市近期出现多起为他人机动车过户提供挂名服务甚至将机动车过户到死者名下成为“太空户”,帮助机动车车主实现逃避税费、年审和交通违法处罚等非法目的。其中典型的是一个死人名下竟有229台机动车。

佛山检方称,仅2012年,该院就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起诉此类案件6件12人。此类案件多以两人合伙作案为主,一人负责提供身份证明,一人负责招揽“客户”。该类案件作案成本很低,不法分子一般只需要一两张身份证就可以作案,如陈楷诚、吴宇飞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中,陈楷诚在自己名下帮他人挂靠机动车多达448台。有的甚至将多辆机动车证件挂靠在死者名下,如李二珠、李丽雅、张广牛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中,挂靠在死者李世金名下的机动车多达229台。

据介绍,机动车主选择这种过户到他人名下的非法“服务”,目的往往是为了逃避税费、年审、交通违法处罚以及车辆报废,从而降低车辆使用成本,而涉案车辆基本是价值不高的二手车或即将报废车,实际车主将车过户给他人财产损失风险不大。而在过户后,实际车主往往在驾驶中随意违规,甚至出现违规记录达百余次的现象,另有部分出现车主肇事后逃逸现象。

“处罚和排查力度小是造成近两年来此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检察人员称,与废旧车本身的价值相比,每年的税费、交通罚款等是一笔不小的负担,通过挂名过户,车主只需给被告人几百元的手续费就可以达到逃避税费和罚款的目的,风险较低。而即使被发现,因为交易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也不会受到处罚。

针对此现象,佛山检方建议实现车主信息与户籍信息联网,定期对未年检、未按时缴纳税费及违章车辆进行排查,并对该类案件进行深挖细查,严厉打击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过户少量车辆的实际车主,给予惩处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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