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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将被处罚
2013-05-10 07:27  浏览:233

5月初到9月底济源市公安交管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不定地点、路段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整治工作,据了解,在开展整治活动的数天以来,共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50余起。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酒后驾驶、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超车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查处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驾车人,将采取以下教育措施:

一、由违法行为人现场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后,予以放行;

二、暂扣违法行为人驾驶证或行驶证后,违法行为人在指定时间内到辖区交警大队集中观看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片,经确认后领回暂扣证件;

三、凡是无证驾驶、超员、无牌的,一经路面执勤交警查获,警方一律暂扣摩托车,从重处罚,对无证驾驶者,警方一律予以拘留。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希望摩托车驾驶人能增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家庭幸福的责任感,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主动抵制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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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要罚款50元,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要罚款5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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