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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摩的”隐患重重 一旦出事赔偿落空
2013-05-08 13:37  浏览:188

近日,东莞“摩的”惹祸不断:企石镇振华路段一名男子搭乘“摩的”不慎摔下,抢救无效身亡;几天后,沙田镇发生类似交通事故,一“摩的”行进中车轮突然掉落,26岁的女乘客摔成重伤,至今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男子从“摩的”摔下身亡

4月底,企石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企石镇振华路中力五金电器对面路段,有一男子受伤倒地不起,伤势不明。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赴现场后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斜躺在公路上,已经昏迷不醒。随后而到的120急救车将受伤男子送往企石医院进行救治。几个小时后,医院传来不幸消息,受伤男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经走访目击市民得知,该男子是从一辆男装摩托车上摔下来的,事故发生后,摩托车司机不顾受伤男子独自驾车而去。民警初步确认,这是一起男子因乘坐“摩的”而被摔身亡的交通事故。当晚,专案组民警通过进一步走访目击者和技术监控得到两个重要线索,肇事司机当晚最后驾驶摩托车进入了企石镇铁炉坑村,以此锁定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就在铁炉坑村。民警采取了张贴协查通报、电视台播报等方式对逃逸司机展开心理攻势,事故发生20小时后,肇事司机刘某在铁炉坑村书记的带领下,来到企石交警大队主动投案,对自己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摩的”后轮脱落女乘客摔成重伤

上述事故发生几天后,年仅26岁的海南女子李某成为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又一“牺牲品”。

事发地位于沙田大道沙田食品公司门口路段,报警的正是该公司一位保安。他告诉交警,当时他正在公司值班,突然一位员工在门口呼喊马路上出事了,他们立即跑到公路,只见一辆男装摩托车倒在地上,路中还躺着一个女子,看样子受了伤,一中年男子正站在路边打电话。保安问男子受伤的是不是其妻子,男子说自己是拉客的。保安叫男子将伤者搀扶到路边,劝他不要离开现场,当该男子将受伤女子移到路边后,趁着保安打电话报警时,突然乘坐一辆摩托车逃离。随后,急救车来到现场将伤者接往医院。

根据保安所提供的肇事人的年龄和体貌特征等,交警连夜排查平常搭客摩托车较集中的区域。最后,在一间修理店经店主辨认,确认驾车男子在沙田镇一针织厂上班。

落网后,黄某交待,因为事发当天是周六工厂不用加班,于是他驾驶自己的套牌摩托车外出搭客。在环保城,女职工李某以20元的价钱坐上了他的摩托车,让黄某送她去沙田镇中心区。当摩托车行驶到沙田大道沙田食品公司门口路段时,摩托车的后轮突然掉了,导致摩托车倒地,黄某和李某同时被抛离车辆摔倒在公路上。黄某身上多处擦伤。他发现女子伤势不轻,害怕极了,便不顾保安要他留在现场的劝告,佯装到一旁打电话,却叫来一辆熟人的摩托车载他逃离现场。第二天,黄某照常在厂里上班。目前,黄某已被交警部门刑事拘留,而李某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交警提醒市民切勿搭乘“摩的”

交警部门介绍,摩托车没有外壳等针对驾乘人员的保护装置,安全性差,行驶中重心不稳,稍有颠簸、震动或碰撞即可能导致人车分离的交通事故,造成驾乘人员伤亡。另外,东莞市大城区从1998年开始禁止摩托车入户,从200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新购置摩托车入户,停止办理非粤S摩托车入户,停止办理非粤S摩托车过户。以法律规定的8-10年使用期限来计算,到今年为止,全市所有的摩托车都将因到达报废期而遭淘汰。现在路面上的摩托车多是带病上路行驶。交警用“定时炸弹”来形容这些报废车辆,因为车辆的性能、安全系数都降低,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随时可能出事。

另外,报废摩托车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尤其是一些摩托车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套牌,肆无忌惮超速、乱冲乱窜、闯红灯,更易发生事故,且肇事逃逸现象较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没有钱赔就弃车逃跑,这往往会给受害人带来更大的损失。由于车辆没经登记,给交警侦破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乘坐非法摩托车非常危险,造成交通事故后往往在赔偿方面得不到保障,切莫贪图一时方便搭乘非法营运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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