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马鞍山交警晚间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成效显著
2013-04-26 15:07  浏览:239

随着气温的回升,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有所抬头,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份以来,安徽省马鞍山交警花山大队加强对晚间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期间,共查处酒后驾驶14起,无证驾驶57起,不戴安全头盔283起,准驾不符18起,有效的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对违法行为人起到积极的震慑作用。

马鞍山交警花山大队针对气温逐渐回升、摩托车交通违法逐渐增多的特点,专门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查处夜间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将城乡结合部以及公园、广场的周边道路作为整治区域,采取定点查纠和动态巡逻相结合,重点查处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中,大队要求民警对摩托车违法行为一律实行先教育后处罚的方式,努力做到见违必纠,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驾证被记29分又被扣 鲁莽驾驶代价沉重

4月17日晚,花山大队民警在江东大道与湖北路交叉口开展整治时,徐某因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路口时被查获。民警在对徐某的证件和车辆进行查验时发现,徐某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A2”,并不具备驾驶证摩托车资格,而且徐某所驾驶的“赣E6F6**”两轮摩托车前后车牌被人为安装在了一起。经了解,徐某长期在南京经商。当天,徐某在将货物送到马鞍山的买家后,因急于收取另一商家的货款,加之城区道路大货车限行,徐某明知自己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买家的摩托车上路。就在其寻找欠其货款商家途中被交警查获。徐某因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准驾不符、车辆未年检、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被民警处罚,驾驶证记29分并被暂扣。同时,徐某还将面临驾驶证被降级的处罚。徐某也终因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酒后驾驶驾证被吊销 无证驾驶胆真大

4月18日晚,在湖东路与健康路路口整治点,汪某驾驶摩托车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准备掉头逃避检查时被后方伏击守候的民警逮个正着。经查,2010年5月汪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被公安交警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针对汪某驾驶证被吊销仍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向汪某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告知汪某到大队接受处理,并依法将其未定期年检的摩托车予以扣留。

挖空心思遮挡号牌 面对处罚后悔迟

4月23日晚8时许,在江东大道五岔路口集中整治点,一名未戴头盔的年轻男子被民警拦下。民警对其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告知其将依法处罚。面对处罚,驾驶人郭某爽快的表示没有异议。可就在此时,细心的民警的发现,其前号牌为“G82**”,而后号牌为“皖EC82**”,民警在用抹布擦去后号牌上的灰尘后,驾驶人郭某的对号牌所做的“手脚”尽显眼前。原来,该车驾驶人郭某为逃避电子警察的拍摄,方便自己肆意违法,郭某竟用一小块与号牌颜色相近的广告自贴纸对号牌上的字母“G”进行了部分遮挡,将字母“G”变成了“C”。民警对郭某以往的交通违法处理进行了查询,经查询,郭某去年11月23日曾因故意遮挡号牌被雨山大队民警处罚。针对郭某驾驶摩托车故意遮挡号牌和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对其已累积20分的驾驶证予以暂扣。如梦方醒的郭某此时已悔之晚矣。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