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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交警重拳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保障年末岁初道路安全
2012-12-27 17:01  浏览:294

为认真抓好年末岁初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多破案、严查处、保平安”专项行动,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扎实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摩托车违法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综合整治,宣传先行。大队用强有力的宣传手段和覆盖全面的宣传效果来营造良好整治氛围,结合当前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五进”宣传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单位、企业、社区、学校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对面的向广大群众宣传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相应的安全按常识和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同时,将摩托车驾驶人作为宣传重点,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及此次开展摩托车整治的有关事项,使广大群众明白了此次整治的目的范围,增强了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掌握辖区情况。大队各中队组织民警深入镇乡,依托乡镇交管办、派出所对辖区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掌握登记上牌摩托车数量、未上牌摩托车数量、摩托车检验以及车辆驾驶人年审情况等,并逐车逐人建立信息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摸排情况,对在用但未登记上牌的摩托车,督促车主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收缴并强制报废。        

三是严厉打击,查获大排量摩托车违法上路行为。大队采取“路面巡逻、卡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摩托车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设置卡点,加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城区小巷、窄巷、市场等警车难以进入的薄弱区域巡逻力度,严厉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闯红灯、超坐、未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在玉江大道开展路面执法工作时,先后查获了5辆大排量摩托车,这5辆车均存在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以及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不同交通违法行为。

自12月7日以来,全队共出动警力526人,警车128辆次,共检查摩托车600余辆,其中查处违法载人违法行为25起,未按规定购买保险6起,未按时参加年检5起,无牌无证3起,暂扣三轮摩托车2辆,查获无证驾驶8人,行政拘留8人,有力地震撼了摩托车违法行为,在辖区形成了高压管控的态势,进一步保障了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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