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没上牌,即使有发票还是被交警抓去坐一个月监。”9月20日,这样一篇网帖出现在本地论坛上,引起一时轩然大波。不过警方调查却发现,此事并不像网友所说的那样,实为谣言。昨日,发帖人在论坛上公开发帖承认造谣并道歉。
网帖称因没车牌被送监
阿莎是天天新论坛一名注册用户,9月20日中午,她在天天新论坛发表了一篇题为《大沥查车,无车牌或者无证驾驶的,要坐一个月监》的帖子。当中提到,自己“同事细佬的公司(集团公司)同事”在大沥平地被交警查摩托车,由于车没上牌,即使出具发票但仍被送三水坐一个月的监,而且家人要送去3万元对方才会放人。在帖子里,阿莎说,自己虽然当时不在场,但一大早就听到同事在打电话告知亲朋好友,“看来事态真的好严重”。
帖子发出后不久,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吸引了近5000人次的阅读量,且有数十个跟帖留言,有人批评相关部门“乱做嘢”。
很快,“南海交警”留意到这篇帖子,并跟帖回复:如果无车牌无行驶证上路行驶是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罚200元,没有行政拘留的处罚。“南海交警”还表示,希望该网友能提供整个事件的事实,以便进行调查,避免个别民警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或者有个别人士传播不实事件的事情发生。
主动再次发帖公开道歉
看到南海交警的回帖后,阿莎心虚了。9月24日,她在南海公安新浪官方微博主动私信警方:“事件是我听说回来的,其实我发上网,好大一个原因是想听一下群众的意见,没想到会搞成这样子。”
@南海公安则解释:“首先,您的帖子中称‘被送去三水’,这个是很基本的常识,南海的嫌疑人,怎么会送去三水?其次,有发票证明车是自己的,是不会被拘留的。最后是‘3万元’的事情,如果您有证据,请提出来,要用事实说话。”
阿莎意识到自己的错,昨日,她在天天新网站发布了道歉信:“本人听信了同事的谣言,发布了‘对于大沥查车,要坐一个月监’的帖子,此帖子歪曲事实,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在此,我深表歉意,也一直深感自责。这一事件让我认识到,对未经调查证实的事情,单凭传闻就在网上公开发布,以讹传讹,不仅是对网民的不负责任、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事件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散布谣言最高可处10日拘留
南海警方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阿莎的散布谣言行为适用于以上处罚,经过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鉴于阿莎态度较好,并在网站发布道歉信,故对其从轻处罚,仅作教育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上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发现网络谣言要积极举报。如有网民在网上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