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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二轮轻便摩托车被吊销驾照
2012-07-28 22:53  浏览:341

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者

吊销其驾照不针对车型

松江交警支队指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说明只要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要吊销行为人的驾照;而且,法律只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规定吊销何种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警方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资格的处罚,而不是针对某一车型。

此外,警方提交了一份《车辆检查情况》及4张照片,证明涉事摩托车的外观特征及发动机工作容积等情况,据此认定该车属于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相关法规处理。

涉案车系挂假牌燃油车

警方处罚决定并无不妥

法院审理后认为,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摩托车定义为,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本案中,被告提供的《车辆检查情况》、车辆外观及发动机照片、张某的《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等证据,可证明原告所驾车系燃油车,且为了加油悬挂假牌照。且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酒驾过程中须对涉案车辆做司法鉴定方可认定其属性,被告认定涉案车辆为机动车并无不当。

对原告认为交警不该吊销其B2驾照的申辩,法院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车需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这一规定是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资格,而不是仅针对某一车型的资格。因此,警方吊销原告B2驾照没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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