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2010 年的时候,我们就提出过要对摩托车的驾驶证准驾车型,重新作出分级处理。当然,首次以观点公开的形式说出来是在 2010 年,但这一思路,其实早就存在了,只是拖拖拉拉了好些年,才写了出来。
到 2017 年的时候,我们把这一看法,重抄了一次出来,有认同的、有不哼声的,当然也会有骂的声音。
不过,时隔多年之后,看过了很多到处流传的血淋淋画面之后,旧事重提似乎显得更有必要性了。下面的链接,是我们在 2010 年时首次发布、2017 年重发的文章:
老观点:应该对摩托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作重新分级了
目前,国内的两轮类驾驶证,其准驾分级主要分为两个:排气量在 50 cc 以下的轻便摩托车,和排气量在 50 cc 以上的摩托车。对于排气量在 50 cc 以上的摩托车,作进一步的分级管理,对于提高日常生活、工作中的驾驶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不仅仅是一个已经经过论证的结果,更是过去几十年来,无数事实展现之后、所呈现出的迫切。
下面的图片,日本本土市场销售中的 50 cc 级踏板车(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