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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区市民购买机动三轮摩托可带牌销售
2011-01-13 00:10  浏览:763

济南市区市民购买机动三轮摩托可带牌销售

  从现在起,济南市区市民购买机动三轮摩托车可以不用到车管部门挂牌了,在摩托车销售点就能直接买到挂牌的车。

以前,市民购买了机动三轮摩托车,要携带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车管部门申请挂牌业务。一些市民在购买三轮摩托车时,销售商告诉买主,销售的摩托车可以挂车牌,然而买主到车管部门给新车挂牌时,却被告知新买的摩托车并不符合国家有关生产标准,市民买了车无法挂牌。这种情况,其实是销售商欺骗了买车市民。

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的原则,近日,天桥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与天桥天鑫摩托车经销处协商,制订了代办协议及管理办法,于12月10日在该处设立摩托车挂牌服务站,并为10辆摩托车发放号牌。市民来买摩托车时,如果看中了挂牌摩托车,可直接买走,省去了到车管所挂牌的麻烦。这是济南市区首家带牌销售的摩托车销售点。

记者了解到,对于开办带牌销售的摩托车销售点,公安交警部门有严格要求:不但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的注册登记手续,而且经销的车辆必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年底前,济南将实现50%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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