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闻
2020年各地电动车政策将有变动,电动车管理进入全新阶段
2020-01-02 09:06  浏览:541
 2019年新国标正式落地实施,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管理政策,酌情设置过渡期。年关将至,全国各地的电动车管理将进入全新阶段,2020年1月1日起,多项电动车管理新规即将实施,为此,小编整理部分地区2020年政策新规,供经销商和消费者参考。

江苏无锡

2020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无号牌、无本市临时信息牌以及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汕尾市

注册登记(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2020年1月1日起,停止超标车上牌,交警部门将对没有登记的电动车进行查扣。

交警部门提示,此次上牌只限定电动自行车和违标电动车,违标车临牌在过渡期限后,车主应自行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报废处理,否则交警部门将按照规定予以收缴。

湖北十堰

2020年1月1日起,对未登记上牌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罚款50元;拒绝交罚款的,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

广东韶关

2020年1月1日起,未取得临时通行号牌的违标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

山西太原

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不按规定登记上牌的各类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查扣。

山东省

明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加大警力投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车辆,严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

安徽合肥

明年起公安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到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设置三年过渡期,计划在2023年6月左右,逐步淘汰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陕西省

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为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逾期未登记挂牌的,不再办理登记挂牌业务。

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长沙市

2020年3月前,长沙所有电动车都要上牌,否则上路将受到暂扣车辆等处罚。不同的电动车将上不同的牌照,进行分类管理,目前分为非国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四类,到2023年3月后,非国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此外,以前已经上过牌的电动车,交警部门均有记录,只需更换新牌照。

佛山市

佛山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已经进入了意见征求阶段,可由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铺帮助申请或车主自己申请这两种方式。上牌预计明年开始实施。

对于目前大部分交通事故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时候将要购买强制保险,险种要和保险公司商量

江西省

2020年1月1日起,严禁销售库存超标车,公安交警部门不再对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核发临时号牌。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凡是登记上牌成功的电动车车主可以不用担心,可以使用到车辆报废为止。明年起,无牌车辆禁止上路,否则进行扣留、罚款。

随着新国标的深入推进,还会有更多地级新规出台,2020年将是执法部门真正开始严整电动车的开始。目前,对于还存在于市场上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各部门正在积极推动,根据文件要求的缓冲期,设立时间节点,全力做好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问题。未来各地执法部门将从生产源头、售卖环节、使用监督等方面入手,对车辆的3C标志、车辆铭牌信息、车辆合格证等进行详细检查。

不久,消费者不仅是只能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上牌上路也会增加诸多限制,而经销商则需要提前知晓熟悉当地政策,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在当地上牌期截止前,给电动车上牌。外地牌照电动车,一定要了解当地的电动车管理制度,抓紧时间去车管所完成信息更新,以免上牌期截止后无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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