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共享真的适用于任何场景吗?还记得“小黄车”吗?前两年遍地开花,随处可见,你可能没用过支付宝,但你一定见过街上各类品牌各种颜色的共享单车,“小黄车”甚至一度把市值做到了数十亿!
可惜,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创业容易守业难,互联网租赁公司怎么可能干得过传统企业?想要持续运营形成自己的生态闭环谈何容易!当增量用户消耗殆尽,运营成本又越来越高,产品消耗越来越快的时候,金主大大只能选择遗弃。
好了伤疤忘了疼!就在共享单车欠用户的押金还没退完时,共享电动车又来了!滴滴成立了“电单车事业部”,开始打起共享电动车的主意;哈罗也不甘示弱,推出集出租销售于一体的电动车全新租售营销模式,而且已经在各大主要城市投放运营。这不禁让我们想问一个问题,共享单车进了坟墓,为什么还有人敢做共享电动车?
新国标制定的初衷是什么?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提高交通安全。那么倘若贡献单车普及起来,满大街跑的都是共享单车,出了事找谁去?刚刚开始好转的电动车出行环境又被搅成一锅乱粥。
当初的共享单车满大街乱停乱放,干扰城市秩序,污染环境,被所有人诟病不已。倘若今后缺乏对共享电动车的管理,光是一块电池,就足够造成无法估量的环境污染。
除此之外,共享电动车大批量投放后,必将形成大规模的资源浪费,总共就那么大的电动车市场,被各路资本搞得乌烟瘴气。
因此,在笔者看来,共享经济可能适用于汽车、充电宝、雨伞,但绝对不适用于电动车行业。这个行业远不像外行人想得那么简单,其中深浅进来玩一圈便知。
其实自行车也好,充电宝也好,它们本身价值不高,自己拥有难度很小,根本没有多大的租赁价值,所以其本质无非是互联网+租赁业务而已,把传统业务披上互联网外衣再起个新名,仅此而已!共享电动车,想法是好,但最终的命运只能如同昙花一般短暂。
毕竟,兔子的尾巴长不了,内行都不能吃透的行业,外行凭手上的一点钱,就想颠覆传统的终端销售方式,未免有点痴人说梦。
所以创业者应该把思维拓展开,做共享经济的平台,帮助实现或推进共享经济的达成,而不是仅仅为了一己私利跟风模仿,做到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共享经济的上下游主体不应该是某一主体企业,而应该是普罗大众,所有的平民老百姓,或者所有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