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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摩托车电动车智能防控系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
2016-12-30 08:52  浏览:610
 株洲市摩托车电动车智能防控系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

一、评估事项:株洲市摩托车电动车智能防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评估主体:株洲市公安局

三、评估单位:湖南盛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泰山路658号传媒大厦21楼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31-28669660

传 真:0731-28669654

e-mail:hnslgs4@163.com

四、拟实施事项概况

该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政府及企业预计投资2890万元,主要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对“两车”的管理,有效降低盗窃案件发案率,提高破案打击效能,尽力减少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项目拟在全市范围内安装基站4000个、安装摩托车和电动车电子标签50万辆,设立后台运维中心,建立全市摩托车、电动车物联网智能防控系统,实现全市摩托车、电动车智能管理。项目实施后,收取“两车”车主电子标签、备案号牌费,其中二轮摩托车60元/车,电动车40元/车;保险费为二轮摩托车3年的车辆被盗险90元,电动车3年的车辆被盗险60元。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走访全市摩托车和电动车车主、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拟实施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民群众的意见。

4、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拟实施事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拟实施事项对当地社会治安的影响;

3、拟实施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拟实施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5、对拟实施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

2、对拟实施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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