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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05 12:04  浏览:1004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7月21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1年8月1日上午9:00时,会议在公司102楼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他们分别是李华光、吕红献、颜学钏、滕峰、王锟、唐文全、郝琳、陈兴述、王军、余剑锋、程源伟。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新增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1-040)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开、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

三、聘任滕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滕峰先生简历:

滕峰,男,197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摩托车事业部副总经理;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传真023-66295333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滕峰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不存在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滕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年初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对上述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为发挥关联方的渠道优势,开拓公司空白薄弱市场,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销售分公司、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济南轻骑销售有限公司之间进行产成品采购及销售业务,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会持续。选择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和资信情况较为清楚。以上关联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双方协议定价,并与市场销售或购买价格无明显差异,无损本公司利益,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重庆南方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1、负责人为李华光,营业场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科技三路软件园一期工程3号楼,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摩托车、舷外机、雪橇、电动车、全地形车、小型发动机、普通机械及相关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维修,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不含农膜)、橡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之分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二)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车连夫,注册地为重庆市,主营业务:在国防科工委核准的范围内承接特种产品生产业务,生产、销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销售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器械材、空调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维修,房屋出租。

2、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三)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为3799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红献,注册地为重庆市,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摩托发动机、两轮摩托车整车、零部件、船外机零部件及其相关服务;物资仓储。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之合营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四)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5823.73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留平,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乙2号,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息与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
 
2、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五)重庆平山泰凯化油器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为1587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滕峰,注册地为重庆市,主营业务:发动机用化油器、通用内燃机产品、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之联营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六)重庆建兴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为邹冬云,注册地为重庆市,主营业务:制造加工、销售普通机械及配件。
 
2、与本公司关系:控股股东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七)重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108210603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国忠,注册地为重庆市,主营业务:摩托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之联营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八)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1、法定代表人:陈永强,注册资本:68728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工业钢球,轴承;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资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销售家用电器,百货、五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维修。

2、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九)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销售分公司

1、法定代表人:任庶,注册地址:沙坪坝区双碑自由村100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工业钢球,轴承,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代办货物运输(不含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自行车,摩托车维修。

2、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下属企业。

3、履约能力:良好。

(十)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余国华,注册资本:97,182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4 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摩托车技术咨询、服务、引进、转让;房屋租赁;许可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十一)济南轻骑销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旭东,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

2、与本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下属企业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双方协议定价,并与市场销售或购买价格无明显差异。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以上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有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选择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一方面基于历史合作良好,另一方面受地域影响,上述公司住所距本公司住所较近,可节约采购和销售的运输成本,再次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和资信情况较为清楚。

以上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无损害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在采购燃料动力方面对建设工业有较高的依赖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按原相关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工作变动,吴大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7月21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1年8月1日上午,会议在公司102楼一会议室以现场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他们分别是陈凤珍女士、韩金科先生、吴卫刚先生、陶绪前先生、吕翠微女士。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新增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产、销快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7月份生产、销售摩托车及空调压缩机数据如下: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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