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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奥会前南京市城区摩托车将全部淘汰
2011-06-12 14:18  浏览:388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视察。副市长陆冰参加视察。

  王德君一行先后察看了“12369”环保举报中心、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除尘脱硫工程、奥体大街国际研发中心工地,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据了解,《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05年施行以来,我市通过积极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积极采取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减排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十一五”期间,南京大气优良率平均为85.2%,相比“十五”期间提高了10.8%。目前,我市已制定出台《2010—2015年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对53项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比如,2012年前,淘汰所有国Ⅰ标准以下黄标车辆;2014年青奥会前,限行区内国Ⅰ、国Ⅱ标准柴油社会车辆及燃油助力车和城区摩托车全部淘汰。

  王德君对我市近年来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说,要以举办“绿色青奥”为契机,以实施蓝天行动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努力实现灰霾减少、蓝天增加、大气清新、群众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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